张裕酒文化博物馆章程

2016-02-0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博物馆名称、地址、举办单位、宗旨及业务范围

第三章    博物馆资产来源、管理与使用

第四章    博物馆的藏品管理

第五章    博物馆信息披露

第六章    博物馆的展示和经营管理

第七章    博物馆理事会

第八章    博物馆机构设置及职能

第九章    博物馆职工权利和义务

第十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一章 总则

为弘扬、传承葡萄酒文化,发挥其对社会文化进步的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非国有博物馆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 博物馆名称、地址、性质、宗旨及业务范围

第一条 博物馆名称:张裕酒文化博物馆﹙以下简称本馆﹚

第二条 博物馆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56号

第三条 博物馆举办单位: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条 博物馆宗旨:本馆集旅游服务、收藏、展览、教育、研究、交流为一体,以挖掘、弘扬葡萄酒文化为宗旨,竭诚为公众服务。

博物馆业务范围: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博物馆资产来源、管理与使用

第五条 本馆开办资金50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馆的日常业务运营经费主要来源为自筹资金,同时接受国家拨款和社会捐赠,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博物馆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 博物馆的藏品管理

第七条 本馆全部藏品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的权属

本馆全部藏品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享有。

第八条 本馆藏品的收藏来源

博物馆通过依法征集、购买、交换、接受捐赠和调拨等方式取得藏品,应当30日内登记入藏品总账。

第九条 本馆不接收来源不明或者来源不合法的藏品。

第十条 本馆藏品的利用方式和研究方法

本馆藏品主要通过固定展示和巡回展示等方式来扩大宣传、激发人们的民族自豪感和对葡萄酒的认识;通过深入民间调查以及邀请专家鉴定、举办座谈会、撰写论文、出版图书等方式进行深入的研究。

第五章  博物馆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 博物馆作为文化遗产的守护者和传承者,承担着向公众提供准确、全面、有价值信息的责任。信息披露是博物馆透明度和公信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增强公众对博物馆的信任和支持。

博物馆章程中信息披露的内容:1.基本信息:包括博物馆的名称、位置、成立时间、宗旨等信息。2.财务信息:包括博物馆的经费来源、经费使用情况、年度财务报表等信息。3.展览信息:包括展览的主题、展品来源、展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等信息。4.教育活动:包括博物馆的教育项目、教育活动的目的、参与对象及活动效果等信息5.内部管理:包括博物馆的组织架构、管理团队、员工结构、规章制度等信息。6.社会责任:包括博物馆在保护文化遗产、促进社区发展等方面的社会贡献和责任。

博物馆章程中信息披露的方式:1.官方网站:通过博物馆的官方网站进行信息披露,方便公众随时查阅。2.年度报告:定期发布年度报告,汇总博物馆一年来的重要信息和成果。3.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发布、媒体采访等方式,向公众传递博物馆的重要动态。

第六章 博物馆的展示和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本馆对社会开放与展示

1.公告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变更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

时,应当提前7日公告;

2.开放时间应当与公众的工作、学习及休闲时间协调;法

定假日和学校寒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3.无正当理由,全年开放;

本馆举办陈列展览应于本馆的性质和任务相适应,突出藏品特色、葡萄酒文化特点。展品以原件为主,复原陈列应保持历史原貌,为公众提供文字说明和讲解服务。

第十三条 藏品保管工作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细、查检方便。

第十四条 本馆经营性收入的业务用途

收入用于工资发放、商品研发、文物收购、设备更新、规模扩大等项目。

第七章 博物馆理事会

第十五条 本理事会为博物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博物馆的重大事务进行决策,对博物馆的管理层进行监督。

为进一步促进和保障依法办馆,指导本馆科学发展,规范各项业务工作,确保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博物馆条例》《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理事会章程。

第十六条 理事会由若干名理事组成,其成员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理事会成员由选举或推荐产生,任期一般为三年,可连任。

第八章 博物馆机构设置及职能

第十七条 博物馆馆长为本馆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博物馆下设:综合办公室、葡萄酒与博物馆研究部、宣传教育部、商品服务部、1892艺术中心共5个部室。其职能为:

(一)综合办公室

承担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党建、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信息化运营、安全消防保障、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葡萄酒与博物馆研究部

该部门下设展览陈列科、藏品保管科、学术研究科。

(三)宣传教育部

负责文化服务活动的策划实施,负责宣传教育和讲解接待服务,负责自媒体平台维护,负责“博物馆之友”、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负责观众服务调查等。

(四)商品服务部

负责文创产品设计、研发,知识产权保护,经营模式制定和文创产品销售等。

(五)1892艺术中心

负责馆藏字画等艺术精品的陈列展示,做好会务接待服务,以及金贡山旧宅保护等。

刘九章 博物馆职工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职工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依法依规依约定获得薪酬及其他待遇;

(二)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机会,工作业绩、个人表现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奖励、荣誉;

(三)知悉博物馆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对职务、职称、薪酬、评优评先、纪律处分等表达异议,提出申诉;

(五)法律法规及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 职工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博物馆各项制度规定;

(二)践行博物馆宗旨,维护博物馆利益;

(三)履行岗位职责,提高业务本领,坚守职业道德;

(四)维护观众权益,保护观众个人信息安全;

(五)保护文物安全,依法合理利用文物;

(六)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一条 本章的修改,须全体表决通过后,15日内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如本馆变更法人名称、地址等,应于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张裕酒文化博物馆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