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酒文化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

2005-02-05

一、文物藏品征集的原则

藏品征集本着弥补馆藏展品的不足和空缺,提升博物馆的品位和档次,推进学术研究和陈列展览工作的原则,面向全国征集符合本馆收藏范围的、具有张裕公司历史印记的各类藏品。

二、藏品征集的范围

1、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并为博物馆缺少的藏品;

2、各时代传世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以及生活用品;

3、能够反映葡萄酒文化历史的重要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史料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等;

4、有关张裕公司发展历史的文物;

5、其他有必要征集的文物、标本。

三、文物藏品征集的组织、人员职责

成立博物馆文物征集小组,组长由博物馆馆长担任,办公室全体成员任组员。

文物藏品征集人员的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博物馆建设、文物征集的方针政策,做好本单位文物藏品征集的日常工作;

2、参与文物征集的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顾全大局,大公无私,要学习掌握文物征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共同做好藏品征集工作;

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四、文物藏品征集的入藏标准

1、按照藏品征集的范围要求,根据博物馆陈列展示、宣传教育、科学研究等工作的需要,明确征集适合我馆的藏品;

2、征集重点是清楚时代和历史特征的藏品,资料品也应该注重历史特征和质地;

3、文物藏品征集的入藏标准按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实行,确保藏品质量。

五、藏品征集的入藏程序

1、征集过程中,应与收藏或捐献者签订收藏凭证。凭证一经签订,博物馆即享有对藏品的所有权;

2、对于民间收藏者上交和捐献的,若收藏者有特别要求,应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3、征集到的文物藏品和有关的文献史料,必须及时登记、入库和馆藏,入库的文物应按照入库标准进行清理,不得改变文物原貌和特征;在条件成熟时,制定相应的陈列计划进行布展和陈列;

4、文物征集经费报销发票须经所有参加征集工作人员签字。

六、附则

该管理办法自即日起生效实施。